一、公示注意事项 1、发布时间:2021年3月25日 2、公示期限:2021年3月26日 - 2021年4月1日 3、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二、公示文本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受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局对台州新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上述1家房产企业在“台州湾新区网站(http://tzwjjq.zjtz.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1年4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附件: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申请人 | 申请内容 | 台州新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资质(可开发一级地块) |
来信请寄:台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 地 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邮 编:318000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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